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1.本公司在取得、使用、提供个人信息时,均采取合法、公正的手段,并事先征得信息主体的同
意,严格遵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,在目的范围内使用。
2.因公司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,有必要向第三方公示时,在合理妥当范围内处理。
3.其他情况如需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时,须事先征得信息主体同意,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规范
要求采取必要措施,防止由第三方泄露个人信息等。
4.本公司在信息主体提出对个人信息进行公开、修改、停止使用等要求时,将根据公司个人信息
保护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方法实施相应的配合。
5.本公司承诺,在信息主体不知道或不能控制的状态下,不进行信息的收集、存储和发布。
6.本公司承诺,不对与信息主体不相干的第三者泄露。
7.本公司承诺,因我公司原因给个人信息主体造成损害的,我公司将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。
8.为了更好的实施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,本公司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的持续改善等
相关措施。
声明:
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适用于全公司,个人信息保护方针适用于全公司,具体包括管理
本公司将在以下范围内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:
1.为招聘人才所收集的简历等;
2.员工入职建立档案、开设邮箱、转建保险、社内管理等;
3.在受委托业务中,为履行合同,在必要范围内取得并使用客户信息。
PIPA证书有效期:2011年01月19日至2013年01月18日
制作日期:2010-06-01
修改日期:2010-12-07
英极软件(大连)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版本:V2.0 公司负责人:徐跃平
